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图书馆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依法规范服务,履职尽责,从11月6日起,市图书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学习推广活动。活动期间,通过组织培训,深学精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法律条文,利用图书馆大屏、宣传栏、手机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普及法律内容、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元开展宣传学习,切实达到既让市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知法守法,又让广大读者懂法遵法的目标。(市图书馆:赵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