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1月2日—15日镇江市新闻出版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印刷发行企业和电影放映单位安全大检查。 元旦之前,市新闻出版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区新闻出版局切实抓好辖区内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和电影放映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联合消防、文化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情况,全面排查企业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在此基础上,由市新闻出版局分管领导带队,逐一抽查8个辖市区的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企业和电影放映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隐患是否整改;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标识是否显著;灭火器是否过期;消防栓是否会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路线路是否老化或超负荷运转;安全培训和演练是否落实或已列入计划;安全宣传是否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常态化;应急救援措施方案是否完备;安全值班值守是否落实和安全生产资金是否投入到位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标识不显著等问题要求即知即改;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灭火器过期、消防检查不及时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节前市新闻出版局将对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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