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建设的有关政策,结合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有关要求,积极发挥文化部门工作职能,协助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一是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市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资金用于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先后建成乡镇(街道)文化站121家,村居(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452家,实现文化站、村居文化活动中心全覆盖。市县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也相继建成,实现了“市有一中心、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目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优化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在做好免费开放的同时,积极扩大免费开放内涵,丰富服务内容。全市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常年开办各类艺术免费培训辅导、展览、讲座、展演超过500场次。市图书馆创新实施“你选书我买单”自选式服务,市美术馆开办“市民展厅”,市区书画家发挥专业优势,针对书画艺术发展有潜质和愿望的贫困家庭孩子,实施师生结对,一对一艺术辅导,有效地满足了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 三是持续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地方特色文化。制定出台《宿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完善制度保护体系,初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区)“四位一体”的非遗保护体系。其中,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省级21项、市级91项、县(区)级非遗名录317项;积极开展非遗展示传播活动,建成30余个非遗传习所和传习基地,有18个项目进入20多所学校开展传承,培养学徒近12000人;非遗对外交流日益频繁,云渡桃雕、天岗锣鼓、烙画等非遗项目多次应邀参加省内外、国内外各类展览展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