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日印发《江苏省新闻出版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统计工作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服务全省新闻出版高质量发展。 《办法》要求全省新闻出版系统按规定采集、处理、传递和存储统计数据,建立完善全省新闻出版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和信息基本数据库,对行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如实搜集、录入、审核、报送统计资料,同时对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办法》还要求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公布制度,并做好信息咨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