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门市将在该市规模以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中加强“职工书屋”标准化建设,并积极推进电子“职工书屋”建设,切实提高广大职工自身素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引导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为加快建设“书香海门”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据了解,“职工书屋”建设标准为:有固定场所,书屋的房屋由所在企事业单位解决,每个书屋可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每个书屋至少配备一名能熟练操作电脑、文化素质较高、热爱图书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每个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3000册,报刊、杂志不少于20种,配备必要的书橱或书架和管理专用电脑一台,配备电子图书专用电脑或平板等阅读终端不少于5台,并配备能满足30人同时阅读的桌椅等基本阅览设施;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书屋管理办法,包括书屋管理、读者须知、借阅证的发放及管理、图书借阅管理、图书赔偿管理等方面内容,认真做好书屋日常管理工作,每个书屋应悬挂“职工书屋”标识,配备图书电子管理系统。 今年,海门市总工会将在还市创建10家左右海门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上级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