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关于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影院和实体书店平稳健康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利用“政策工具箱”,通过给予补贴和奖励等方式,为影院与书店进一步纾困。 按照要求,符合纾困补助条件的影院,必须是在本市市区(不含江阴、宜兴)范围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影院,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失信行为(新设企业除外)。其法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且影院2020年10月1日前按规定恢复开放。此类符合条件的影院,2020年上半年可按2019年1-6月份营业收入的5%进行补助;2020年下半年,按2020年7-12月份营业收入的5%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符合实体书店经营奖励条件的实体书店,必须是在本市市区(不含江阴、宜兴)范围内登记注册,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从事图书、期刊等出版物零售为主营业务,有线下固定的经营场所,面向社会大众,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10万元、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实体书店。根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书店可按2020年营业收入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