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法院去年共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案件50余件,其中9起案件均开出千万罚单。5起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首次发布,彰显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和决心。 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2.5万件,同比上升22.88%,其中涉著作权纠纷占比居首,南京、苏州两地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占比超一半。全省法院不断加大判赔额的支持力度,去年判决赔偿数额在300万-500万元的案件有18件,500万-1000万元7件,1000万元以上9件。 严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民法典新增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今年我省法院建立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一案一报机制,规范和明确适用标准,解决实践中一直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比如,在上海邀玩公司等诉菏泽秋生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针对被告通过伪造原告公章、伪造国家公文等手段欺骗网络平台实施侵权的情形,南京知识产权法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300万元的诉讼请求,并将被告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等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在涉“新百伦”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省高院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新百伦公司1000万元高额赔偿的诉讼请求。 全省各地法院加强罚金刑适用。扬州法院审结公安部等挂牌督办的“2·15”影院“幽灵机”盗录《流浪地球》等数百部春节档电影的特大盗版集团案,严厉打击了分工负责、链条式、专业性、产业化制售盗版电影犯罪行为,就高判处4名主犯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00万余元。该案入选国家版权局“2020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