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委宣传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艺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重大题材文艺创作的顶层设计,拟定出台了系列制度办法,不断提升文艺工作的组织化程度,为加快构筑文艺精品创作高地提供全方位支持。 工作组织层面,省委宣传部牵头建立《重大题材文艺创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文旅、广电、文联、作协等成员单位,不断健全重大题材发布推介机制、重点项目评估论证机制、重点作品跟踪推进机制、优秀作品营销推广机制,形成统筹谋划、统一部署、统合推进的精品生产新格局。 前端扶持层面,制定印发《江苏重大题材文艺创作资助办法(试行)》,聚焦重大题材、重点项目,集中优势资源,为省重大题材文艺创作联席会议确定的项目提供资助。资助办法(试行)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文艺创作的方向导向,对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有力有效的支撑,也使资源更集中、更有效地聚焦到重大题材创作上来。 后端激励层面,修订出台《江苏优秀文艺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对在全国性重要文艺奖项中获奖或者在国内外重要平台播出、实现规定场次演出的优秀文艺作品进行奖励。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实施以来,每年认定奖励优秀文艺成果,已经在我省广大文艺家和创作生产单位中产生巨大的促动作用,成为推动江苏文艺“高原”攀“高峰”的一项重要举措。为适应网络新文艺的发展大势,体现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此次修订新增了对网络视听作品、广播剧的奖励细则,细化了对电视剧、戏剧作品的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与资助办法(试行)一起,打出江苏推动重大题材文艺创作组合拳,为江苏文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