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这项工作,党组会上研究决定入选名单。现在,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的要求,党组会只研究评比程序,而入选名单是通过各个协会推选出来的代表民主推荐得出,体现出了公平公正。”11月4日,江苏省南通市文联举办文艺家工作室评比活动,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下的评比形式得到了参选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该事项监督制度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度的具体举措。派驻南通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结合南通市宣传文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从2021年10月18日开始实施。 制度创新建立“动议通报”“跟踪监督”“廉洁评估”“责任追究”“建档备查”等工作举措,全过程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督。制度明确规定,对涉“三重一大”的事项,各单位(部门)以《“三重一大”事项跟踪监督日志》为重要抓手,在集体讨论决策过程中,提请纪检监察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进一步推动综合监督部门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严肃性,确保议决结果的权威性、准确性。制度印发后,经过短暂试用,效果明显。不少部门(单位)表示,纪检监察组的严格把关,可以帮助防范问题和风险,感觉心里更踏实了。 “我们要突出派驻的‘嵌入式’特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坚决防止‘三重一大’事项脱离集体决策程序、坚决防止每次决策程序脱离监督、坚决防止‘三重一大’事项不按决策程序执行。”派驻南通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保忠表示,要通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的实施,做到每个“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都有监督评估意见,力保每个“三重一大”事项的廉洁性,进而推动各单位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