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各有关部门:
近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着力激发公众阅读热情、培养公众阅读习惯、满足公众阅读需求、提升公众阅读素养与能力,全民阅读社会引导机制富有成效,社会力量参与全民阅读更加活跃。为发现、选树一批接地气、有活力、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丰富书香江苏建设内涵,引领全民阅读风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全民阅读办决定开展第二届江苏全民阅读“五十佳”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全民阅读办 二、推选类别和条件 (一)十佳阅读推广机构 推选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或在主管单位备案,章程完善、管理规范,机构负责人热心全民阅读公益事业,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 2.机构组织功能完善,能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在志愿服务、阅读惠民、结对共建、阅读推广等方面作用发挥突出,社会效益明显; 3.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书香系列建设(书香城市、书香乡镇、书香乡村、书香家庭、书香校园、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军营)的主体不列入申报对象。 (二)十佳阅读推广人 推选条件: 1.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在重点活动的组织、参与和推广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事迹可信、可敬、可亲、可学。从事公益性阅读推广2年以上,为书香江苏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3.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列入申报对象。 (三)十佳阅读推广活动 推选条件: 1.申报对象原则上须是单项活动,列入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江苏读书节总体方案的阅读活动优先入选; 2.活动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对基层具有较强的带动力,对群众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得到社会公认,在本地区本系统有较高的知名度; 3.活动连续开展2年以上,有活动计划与总结、有经费保障、有相对固定的举办场地、有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4.省全民阅读办主办的活动,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办的系列活动(如江苏职工读书月),以设区市、县(市、区)命名的读书(阅读)节(月、季)等系列活动,均不列入申报对象。 (四)十佳阅读推广媒体(平台) 推选条件: 1.以汇聚精品阅读资源、组织实施品牌阅读项目、宣传推广重点阅读活动为主要传播内容的媒体(平台); 2.能够按照各级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大力宣传推广江苏全民阅读重点活动、各地经验做法,积极引导阅读风尚,有效服务广大人民群众阅读需求和行业发展; 3.得到行业管理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五)十佳阅读推广栏目(节目) 推选条件: 1.从全省报刊(含连续性内部资料)、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开设(播出)的宣传推广全民阅读的栏目(节目)中推选。有固定的版面或播出时间,开办或播出宣传推广全民阅读相关内容2年以上; 2.策划或创意新颖,及时宣传推广江苏读书节等重点活动、各地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或以导读荐读等为主要内容推广全民阅读; 3.受众面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方法和步骤 (一)自主申报 所有参评对象,均通过书香江苏在线网站(http://www.sxjszx.com.cn)自主申报。申报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至3月15日。 (二)资格审核 依照推选条件对申报对象参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对象不纳入推选。 (三)综合推选 综合推选分为专家推选和网络投票。专家推选:相关专家从申报对象中推选入围名单。网络投票:在书香江苏在线网站和书香江苏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综合专家推选和网络投票结果确定建议名单,报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宣传推广 举办书香江苏颁奖典礼,对“五十佳”当选对象予以展示,并在省级以上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活动,将其作为全面总结工作成绩、深入发掘先进典型、推动书香江苏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动员工作,鼓励先进典型积极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客观、真实、具体、鲜活,事迹材料控制在1000字以内,能反映参评对象工作成绩和特色亮点的荣誉证书、新闻稿件和图片,作为佐证材料一并报送。 (三)要以开展推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书香江苏建设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叶明生,联系电话:025-83332733。赵伟,联系电话:18751883450。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江苏省全民阅读办 2018年2月11日
关于做好第二届江苏全民阅读 “五十佳”推选活动的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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