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江苏在线

搜索
热搜: 活动
微信
qq
weixin
书香江苏在线 首页 各地动态 扬州 扬州出台办法 要求城市书房公园等应向社会免费开放

扬州出台办法 要求城市书房公园等应向社会免费开放

2018-9-25| 发布者: zhaowei| 查看: 2498| 评论: 0|原作者: 姜传刚|来自: 扬州网

摘要: 记者近日了解到,《扬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城市书房、公园、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立方志展示区。《扬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市、县(市、区)人民 ...

记者近日了解到,《扬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城市书房、公园、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立方志展示区。

《扬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方志馆、方志陈列室,用于地方志和其他地情文献的收藏保护、展览展示、信息服务、宣传教育、文化交流等。城市书房、公园、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立方志展示区。方志馆、方志陈列室、方志展示区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版权所有: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全民阅读办 主管单位: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主办单位: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江苏省全民阅读促进会
备案号:苏ICP备10080896号-8  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 邮编:210005 电话:025-84783597 传真:025-84783531 技术支持: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隐私政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