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首届“东吴文学奖”评选活动在苏州澹台湖酒店正式宣布启动。本届“东吴文学奖”共设9个奖项,参评作品要求体现共识下的江南地域特色,获奖者最高可获30万元奖金(税前)。中国作协中华文学基金会、苏州市吴中区委宣传部共同发布了这一消息。 去年5月,吴中区被中华文学基金会授予中国“文学之乡”称号,成为全国第四个、江苏唯一被授予这一称号的区域。同时,吴中区委宣传部去年5月与中华文学基金会签署协议,决定共同举办“东吴文学奖”评选,每三年评选奖励一批有关江南地域特色、吴地文化的作家和文学作品,今年为首个评选年。 首届“东吴文学奖”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吴中区文联。作品征集时间为3月1日—5月31日,参评作品要求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国家正式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征集采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即由中华文学基金会、苏州市吴中区委宣传部邀请全国著名作家、评论家和相关部门推荐候选作品;其他文学报刊的编辑部、出版社可参与推荐;符合条件的作者也可自荐。征集公告和《首届东吴文学奖申报表》通过吴中发布、苏州市吴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网站、“流水”微信公众号等同步发布,并将刊登于部分重量级文学艺术刊物、网站。 首届“东吴文学奖”设奖项9个:大奖授予创作成绩突出、最具影响力的作者1名;作品奖授予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文学评论八类优秀作品,每类评选获奖者1名。获奖者均可获得获奖证书及奖金,大奖得主可获奖金30万元;作品奖除长篇小说奖奖金为每部10万元外,其余奖项每部均为5万元。 |